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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技术标准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市科委

发布时间:2020-05-21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技术标准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相关标准


研究目标:面向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需求,围绕疫情防控快速检测、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标准物质研究、呼吸治疗用医疗器械设备等领域开展技术标准研究,为强化疫情防控能力提供标准支撑。


研究内容:(1)现场快速核酸检测(POCT)技术标准研究;(2)基于医疗健康大数据的新发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标准研究;(3)疫情防控用标准物质研究;(4)呼吸治疗设备标准研究。


执行期限:2020年10月1日到2023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


1.为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


2.对具备前期工作基础和在抗疫中作出实际贡献的单位予以优先考虑。


专题二、产业支撑与民生保障关键共性技术相关标准


研究目标: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及民生安全保障需求,强化标准研究与技术研发同步,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等各层级技术标准,发挥技术标准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


研究内容: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食品安全、新基建、在线新经济等领域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标准研究。


执行期限:2020年10月1日到2023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


1.为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2.研究目标为国际标准的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其它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30万元。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申报单位必须具有标准制修订相关经验和较强的研究团队,以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前期研究基础。


8.同一法人单位限报4项,每位项目责任人限报1项。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0年6月17日。


四、评审方式


采用通讯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5月21日


科创上海
张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