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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有效期的通知((沪人社法〔2017〕409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23
各相关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我局对有效期将届满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关于印发<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人社力发[2015]41 号)需继续实施, 其有效期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