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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053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沪科创办两会〔2021〕1号

对市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053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科委:

关于姚海嵩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科技创新法治治理,推动和帮助科创主体实现自我管理和合规的建议》(建议编号0530)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姚海嵩等代表提出的科技创新法治治理人才储备、科创法治治理应用研究资金支持、科创营商环境提升等建议有利于实现精准化科技创新法治治理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目前,《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已经正式颁布实施,我办将配合市科委适时推动科技进步条例、科普、科研仪器设备共享等地方法规制修订,加强商事、金融、对外开放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配套衔接,充分发挥战略专家、智库等对决策的支撑作用,加强政策预评估和后评估,完善政策评价、反馈和调整机制,推进科技创新法治治理实现精准化。同时,聚焦张江,培育壮大创新创业服务人才队伍,激发成果转化动力,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营造更加适应科技创新的市场环境。一是依托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载体,构建有梯度、多层次、专业化的创新创业服务人才队伍。重点支持科技咨询、技术标准研制与应用、知识产权服务与金融服务等人才发展。二是形成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立让创新主体获益的创新收益分配制度,完善创新业绩考核、长期激励和薪酬制度。支持重大创新成果落地转化,实现产品化、产业化,建立创新产品进入市场促进机制。三是鼓励创新主体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关系,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为一体的成果转移转化新模式,探索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利益分配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四是加快落实《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发挥高新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引领示范作用,先行先试各类举措。依据园区功能特点和发展实际,推进科技创新、产业促进、人才引进、市场准入等审批权限差别化下放。

以上意见供贵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2021年3月30日


 联系人姓名:施琅                 联系电话:68796629

 联系地址:张东路1158号3号楼    邮政编码:201203

   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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